各教学单位:
 
为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工作的组织与管理,适应学科竞赛发展的新情况。根据学院目前所开展的学科竞赛具体情况,现对《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》(理工教〔2009〕4号文件)的获奖奖励部分做修订:
 
1.参加以书面考试形式开展的各类、各级学科竞赛的获奖者,学院将以精神鼓励为主,不再发给奖金。
 
2.调整部分奖励标准,2010年立项项目将按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(2010年修订)》执行(详见附件)。
 
 
 
 
 
教务处
 
2010年5月6日
 
 
 
 
 
   附件: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(2010年修订)
 
  
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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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获 奖 等 级 
        
       | 
      
       获奖学生奖励标准(元/队) 
        
       | 
    
    
      | 
       国际一等奖 
        
      国家特等奖 
        
       | 
      
       7500 
        
       | 
    
    
      | 
       国际二等奖 
        
      国家一等奖 
        
      省特等奖 
        
       | 
      
       5400 
        
       | 
    
    
      | 
       国际三等奖 
        
      国家二等奖 
        
      省一等奖 
        
      浙大一等奖 
        
       | 
      
       3000 
        
       | 
    
    
      | 
       国家三等奖 
        
      省二等奖 
        
      浙大二等奖 
        
      市一等奖 
        
       | 
      
       1500 
        
       | 
    
    
      | 
       省三等奖 
        
      浙大三等奖 
        
      市二等奖 
        
       | 
      
       900 
        
       | 
    
    
      | 
       市三等奖 
        
       | 
      
       600 
        
       |